發布單位 | 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 | 發布文號 |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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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8-12-06 | 生效日期 | 2019-01-01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為便于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保證商品歸類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發布2018年商品歸類決定(Ⅰ、Ⅱ)(詳見附件1、2),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對部分因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而同時失效的商品歸類決定一并予以發布(詳見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商品歸類決定(Ⅰ).doc
2.2018年商品歸類決定(Ⅱ).doc
3.失效的商品歸類決定.doc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