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5月29日至6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就《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在征求意見期間,共有4170余名公眾通過公開征求意見系統瀏覽《征求意見稿》并提出56條意見建議。經慎重研究,對公眾所提出的優化行政許可申請方式、完善以欺騙或者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等19條意見建議,全部予以采納,并對《征求意見稿》作相應修改完善。對公眾所提出的有關申請材料審查形式、委托代理人誠信要求以及印章、簽名、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的審查鑒定權力等24條意見建議,將在進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修改完善或者配合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方式盡可能予以吸收采納。對公眾所提出的有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上位法規定不完全一致、與“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完全一致、與部門規章立法權限不完全一致的13條意見建議,未予采納。
下一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進一步暢通公眾參與立法工作的渠道,豐富征求意見的形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不斷提升立法工作質量。希望社會各界能夠繼續積極關心支持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