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稱,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和糧食加工品共215批次,抽檢合格樣品209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總體情況:食用農產品160批次,不合格6批次;糧食加工品5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 蘭州新區綠源農副食品超市銷售的扁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059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 蘭州新區綠源農副食品超市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34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 城關區九州中路新佰家副食百貨店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018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 城關區鹽場路小吳蔬菜水果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48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白銀喜來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扁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04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華亭縣志強蔬菜經銷部銷售的白菜,氧樂果檢出值為0.04mg/kg,標準規定為≤0.02mg/kg,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經營單位所在地蘭州新區、蘭州市、白銀市、平涼市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