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稱,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類食品18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7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其它指標。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其它指標問題
(一)安慶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信陽惠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椒鹽花生、麻辣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涇縣新世界購物中心有限公司經銷的合肥昊康食品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花豆(油炸類),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池州市東華東商貿有限公司東至超市經銷的青陽縣九華山小磨麻油廠生產的石磨麻油,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陽縣九華山小磨麻油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安徽省金華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的寧國市胡樂永紅糧油加工廠生產的白芝麻香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安徽徽客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經銷的銅陵順安都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順安酥糖?(糕點)(白色)、順安酥糖?(糕點)(紫色),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淝南家園店經銷的合肥市發發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無蔗糖綠豆糕、海藻糖提子綠豆糕、提子綠豆糕,菌落總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銅陵、池州、宣城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安慶、宣城、合肥、銅陵、池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