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2019年總局轉移地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抽檢餐飲食品、酒類、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調味品、餅干、罐頭、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保健食品共19大類212批次食品。共檢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抽檢情況
本次抽檢餐飲食品54批次、酒類4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飲料5批次、調味品25批次、餅干1批次、罐頭1批次、糧食加工品6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11批次、食用農產品5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6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糕點1批次、保健食品8批次,共檢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2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調味品不合格(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1.百佳市場國祥清真鮮雞店銷售的鮮雞,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金剛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剛烷胺檢出值為7.3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2.共和百佳市場喜洋洋生鮮超市銷售的草魚,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呋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為1.1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3.甘肅國芳綜合超市有限公司西寧南川店銷售、標稱為蘭州亞可喜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9×104CFU/g,2.3×105CFU/g,2.4×105CFU/g,2.5×104CFU/g,2.6×104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00,M=10000CFU/g。
4.化隆縣甘都鎮穆薩綜合批發部銷售、標稱為潮州市潮安區浩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咖啡烏梅,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霉菌檢出值為1.2×103CFU/g,標準規定為≤50CFU/g。
5.循化縣祥和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標稱為青海省循化駱駝泉醋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釀造食醋(香醋),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總酸(以乙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總酸(以乙酸計) 檢出值為2.5g/100mL,標準規定為≥3.50g/100mL。
6.化隆縣甘都鎮尕趙蔬菜鋪銷售、標稱為西寧市城東區梅園副食廠生產的青稞陳醋,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總酸(以乙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總酸(以乙酸計) 檢出值為2.93g/100mL,標準規定為≥3.50g/100mL。
7.化隆縣甘都鎮尕趙蔬菜鋪銷售、標稱為甘肅臨夏法利德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釀造食醋,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總酸(以乙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總酸(以乙酸計) 檢出值為2.75g/100mL,標準規定為≥3.50g/100mL。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