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t id="cykew"><delect id="cykew"></delect></rt>
  • <samp id="cykew"><tbody id="cykew"></tbody></samp>
  • <button id="cykew"><input id="cykew"></input></button>

    海南食品安全網
    首頁 > 食品新聞 > 國際 > >

    歐盟更新批準活性物質精甲霜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0-05-18 16:08:18 來源:互聯網

    2020年5月6日,歐盟發布條例(EU) 2020/616,更新批準活性物質精甲霜靈(metalaxyl-M)。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自2021年6月1日起限制使用含有該成分的種子處理植保產品。

     

    歐盟條例(EU) No 540/2011附件Part A刪除相應條目,Part B增加相應條目,編號為140。具體批準信息如下:

    通用名稱

    鑒定編號

    化學名稱

    純度

    批準日期

    批準期滿

    分則

    精甲霜靈

    CAS號:70630-17-0 (R)

    CIPAC號:580

    N-(甲氧基乙酰基)-N-(2,6-二甲苯基)-D-丙氨酸甲酯

    ≥920g/kg

    以下有毒雜質在原藥中不得超過:

    2,6-二甲基苯胺:最高0.5g/kg;

    4-甲氧基-5-甲基-5H-[1,2]草硫醇2,2-二氧化物:最高1g/kg;

    2-[((2,6-二甲基-苯基)-(2-甲氧基乙酰基)-氨基]-丙酸1-甲氧基羰基-乙基酯:最高0.18g/kg

    2020.6.1

    2035.5.31

    當用于種子處理時,僅在溫室中播種的種子處理可以被批準。

    為執行法規(EC)No 1107/2009條款29(6)的統一原則,須考慮到精甲霜靈的更新報告結論,特別是其中的附件I和II。

    在整體評估中,成員國應特別注意:

    —商業生產原藥的技術參數;

    —保護操作人員和工人,確保使用條件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

    —在脆弱土壤和/或氣候條件地區使用該物質時,保護地下水;

    —保護非靶標節肢動物、鳥類和哺乳動物。

    使用條件應包括適當的風險減緩措施。

    申請者還應在2022年5月6日前,根據(EU)2018/605修訂的(EC)No 1107/2009附件II 3.6.5和3.8.2,確認精甲霜靈不屬于內分泌干擾物質,提交更新評估確認資料。

    版權所有: 海南食品飲料網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18014680號
    若無意侵犯了貴司版權,請來信通知,我們會及時處理和回復,謝謝!郵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飲料網打造全國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務平臺,食品進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經銷商、食品飲料招商代理網站,免費服務讓食品企業誠招代理商買賣最好的食品。
    未經海南食品飲料網書面特別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違者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主站蜘蛛池模板: 新宁县| 比如县| 法库县| 昌黎县| 绥中县| 屏边| 梅州市| 兰考县| 吉安市| 四会市| 五台县| 临湘市| 赣榆县| 赞皇县| 库尔勒市| 江山市| 盐津县| 凭祥市| 江川县| 天等县| 海门市| 万载县| 乌海市| 阿拉善右旗| 彰武县| 奈曼旗| 高陵县| 策勒县| 米易县| 屏东县| 雷波县| 汉中市| 中方县| 夹江县| 河北区| 德格县| 康乐县| 特克斯县| 美姑县| 高青县| 巴林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