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4月29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1-36號告示,修改《境外生產企業及海外工廠實地考察方法及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整頓境外生產企業及海外工廠的衛生標準。
- 合并生產企業衛生標準的相似、重復項目:91項→71項。
2.整頓境外生產企業檢查表。
- 合并食品類生產、加工企業的相似、重復項目:122項→80項。
3.整頓境外生產企業檢查表。
- 合并哺乳類屠宰場的相似、重復項目:164項→160項。
- 合并家禽類屠宰場的相似、重復項目:144項→142項。
- 合并肉類包裝處理場的相似、重復項目:107項→102項。
- 合并畜產品加工場的相似、重復項目:109項→105項。
- 合并食用蛋包裝處理場的相似、重復項目:77項→76項。
4.整頓其他條文。
- 增加境外生產企業及海外工廠實地考察通告的海外生產企業回復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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