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2019年8月9日,菲律賓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發布通知,禁止在嬰兒奶瓶和吸管杯中使用雙酚A(BPA),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含有雙酚A的產品。
雙酚A(BPA)廣泛存在于環境中,是一種具有擬雌激素功能的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可作為食品和飲料的聚碳酸酯包裝材料、金屬罐頭的樹脂內膜、牙齒固封劑、輸液袋以及其他產品的添加劑而被大量使用。國內外研究表明長期低劑量BPA暴露對生殖、發育、腫瘤發生、神經系統、免疫系統等功能產生影響。
2008年,加拿大首次提出禁止聚碳酸酯嬰兒奶瓶含有雙酚A,該禁令于2010年生效。2011年我國和歐盟禁止生產和進口含雙酚A的聚碳酸酯嬰兒奶瓶。美國多州也禁止生產銷售含雙酚A的食品容器。據了解,菲律賓該禁令將在報紙上發布3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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