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10月16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92號告示,修改《生產階段農產品等的有害物質殘留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新設定農產品生產階段的乙酰甲胺磷等31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修改咯菌腈等38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2. 刪除農產品生產階段甲基嘧啶磷等11種未注冊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3. 新設定乙酰甲胺磷等31種農藥的殘留農藥降解速率常數,修改噻蟲啉的殘留農藥降解速率常數,刪除甲基嘧啶磷等11種農藥的殘留農藥降解速率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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