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11月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藥生食輸發1101第1號通知,強化對中國產大蔥中蚊蠅醚的監控檢查。
按照厚生勞動省2019年3月29日發布的藥生食輸發0329第4號(最終修正:2019年10月31日發布的食安輸發1031第1號)通知,在對中國產大蔥實施檢查時,發現其違反了《食品衛生法》中對殘留農藥的規定。因此,將對中國產大蔥中蚊蠅醚殘留限量的監控檢查頻率提高到30%。具體內容如下:
檢查強化日期
國家
檢查對象
檢查項目
制造商,制造廠
出口商及包裝商
2019.11.01
中國
大蔥及
加工后制品
殘留農藥
(蚊蠅醚)
ANQIU TOYO TRADING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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