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11月18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規則》部分修改單,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海外工廠的設立運營者妨礙或逃避海外工廠的實地考察時,韓國將采取停止進口相關食品等的措施。在進口、銷售畜產品時,刪除向餐飲業經營者等發放包含肉類種類等內容的交易明細的規定。登記為優秀進口企業者,在最近3年期間每年進行5次以上進口申報的產品,最近3年間檢查結果沒有不合格記錄時,則可以豁免材料檢查或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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