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9日消息: 該局秘書長Paisan Dankum博士說對于新聞報道果凍制品含有大麻的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重申大麻被視為5類藥物,禁止以各種方式進行貿易。如果發現進口或在線交易,視情況將被處以5年以下的監禁和處以50萬泰銖(約合人民幣10萬元)以下罰款,或將被處以5年以下的監禁或100,000泰銖(約合人民幣2萬元)以下的罰款,或兩者并罰。如發現銷售含有大麻成分產品,將處以2年以下的監禁,或20,000至200,000泰銖(約合人民幣4千至4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并罰。
在泰國只允許醫療使用大麻并且僅允許特定資質的醫生才能開具含有大麻成分的藥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秘書長強調說,在進口檢驗方面更有嚴格的監督措施。直接攜帶入境和在線交易這兩種情況均由食品和藥品檢查站以及海關檢查站進行嚴格檢查。因此警告消費者不要將含有大麻成分的食品或保健品進入泰國,如發現含有大麻成分的非法產品,將采取法律行動(立即受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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