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wǎng)訊 據(jù)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19年12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委員會實施條例(EU)2019/2094,修訂歐盟委員會實施細則(EU)No 540/2011,延長使用活性物質高2甲4氯丙酸(Mecoprop-p)、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代森錳鋅(Mancozeb)、代森聯(lián)(Metiram)、殺線威(Oxamyl)、醚菌胺(dimoxystrobin)、氟酰胺(Flutolanil)、氟草胺(Benfluralin)、氟啶胺(Fluazinam)和縮節(jié)胺(mepiquat)的授權日期。
據(jù)新修訂條例,高2甲4氯丙酸、唑菌胺酯、代森錳鋅、代森聯(lián)、殺線威、醚菌胺的授權結束日期為2021年1月31日,氟酰胺、氟草胺、氟啶胺和縮節(jié)胺的授權結束日期為2021年2月28日。
本條例自發(fā)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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