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酒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糕點、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罐頭共9類食品272批次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酒類65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餐飲食品5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食用農產品3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糕點1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7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乳制品3批次、罐頭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標稱由南充市冠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薄荷糖”,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0.19g/kg,標準規定為≤0.1g/kg。
(二)標稱由成都心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棗糕”,不合格項目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驗結果為1.4,標準規定為≤1。
(三)綿陽市經開區沐沐酒坊銷售的“白酒”,不合格項目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驗結果為0.016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另有1批次該被抽樣單位于2019年5月4日購進的散裝“白酒”也檢出同樣問題。
(四)客來粥道銷售的“油條”,不合格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驗結果為491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
(五)廣漢市太眾飯店銷售的“鹵鴨(自制醬鹵肉制品)”,不合格項目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驗結果為15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六)隆昌高粱酒銷售的“原漿小高粱酒(白酒)”,不合格項目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驗結果為0.025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七)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崗分店銷售的“菠菜”,不合格項目為阿維菌素,檢驗結果為0.10mg/kg,標準規定為≤0.05mg/kg 。經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復檢不合格。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成都市、南充市市場監管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陽市、綿陽市、阿壩州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