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上期“俄羅斯食品標簽解析系列”中中國食品安全網同大家一起分享了俄羅斯聯邦對食用油類產品標簽標識的管理要求并提供了圖文解析,希望感興趣的讀者能有所收獲。苦夏已過,時已入秋,又到了胃口大開的季節,本期中國食品安全網如約同大家一起研究學習食肉大國:俄羅斯對肉制品的標簽管理要求。
一、肉制品定義及分類
在俄羅斯聯邦,肉類產品及肉制品的生產、標識、上市、倉儲及出口等涉及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要求受關稅同盟技術法規TR TS 034/2013《肉類及肉制品的安全》(以下簡稱TR TS 034/2013)約束,制定該技術法規的目的是在同盟統一關稅區域內確立對肉制品的強制性統一要求,確保在關稅區域內肉類及肉制品的安全和自由合法流通。
1.1 定義
TR TS 034/2013第2條“基本概念”中分別對肉類產品及肉制品進行了定義說明:
肉類產品:使用加工屠宰產品制成的食品,含有或不含動物和(或)蔬菜、礦物質、微生物和人造物質等成分。
肉制品:使用或不使用非肉類成分制造的肉類產品,其中肉類成分的含量不得低于60%。
1.2 具體產品
TR TS 034/2013技術法規第1條和第2條中歸納了肉類產品和肉制品中所含的具體產品品類,如:無骨肉、半成品無骨肉、肉湯、熟肉制品、生脂肪、冷凍肉制品、凍肉、肉末半成品和內臟產品、香腸產品、火腿罐頭食品、嬰兒用均質罐頭食品、血腸、培根產品及食用明膠等。
二、標簽管理規定及強制性標識要求
關稅同盟法規TR TS 022/2011《食品標簽部分技術法規》(以下簡稱TR TS 022/2011)是俄羅斯聯邦食品標簽管理領域的通用法規,該法規第4.1條對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內容作了具體規定。而TR TS 034/2013中第11條 “肉類產品的包裝要求”則具體規范了肉類產品及肉制品在標簽標識方面的強制性要求及相關注意事項。
2.1 通用要求
肉制品標簽內容必須清晰、易讀、可靠,不得誤導消費者;標簽文字高度不得小于1.5mm;標識、符號等應與背景色成鮮明對比;標簽語言應為俄語或俄語及其他外語(進口產品)。根據TR TS 022/2011 第4.1條標簽標識要求,肉制品標簽必須包含如下內容:
(1)產品名稱;
(2)配料表;
(3)產品凈重;
(4)生產日期;
(5)保質期;
(6)儲存條件(包括開啟后的儲存要求);
(7)生產商名稱及地址;
(8)營養成分表;
(9)產品執行標準;
(10)關稅同盟統一關稅區域內產品流通單一標識(ЕАС)。
三、具體產品要求
本節主要選取兩款大家較熟悉的香腸制品及提供給嬰幼兒的肉制品進行展示。這兩類產品的標簽內容除應符合第2.1節提到的各類要求外,還應據其不同特性和消費者的關注點強制標識相關內容,具體如下:
3.1 香腸制品
根據 TR TS 034/2013中對肉制品的定義說明,香腸制品是指由碎肉和非肉類成分混合加工而成灌裝在腸衣形成長圓柱體管狀的可煮熟食用或直接食用的肉制品。
香腸制品的標簽應包含如下信息:
(1)肉類產品的名稱,如:肉類、含肉類及蔬菜和肉類等;
(2)肉類產品類型,如:香腸制品、肉制品或脂肪產品等;
(3)技術處理方法,如:煮熟、煙熏、半熏、熏烤或腌制等
(4)產品狀態:冷凍或加熱等;
(5)香腸或培根產品的種類或類型。
3.2 嬰幼兒用肉制品
TR TS 034/2013對嬰幼兒用肉制品進行了定義說明:專為嬰幼兒設計的食品(適用于6個月至3歲的幼兒、3至6歲的學齡前兒童和6歲及以上的學齡兒童),該類產品可滿足嬰幼兒身體成長的生理需求且不會損害其健康。相關產品標簽強制性標識要求如下:
(1)產品適用年齡段或標明兒童的特定年齡:如適用于幼兒適用于學齡前兒童或適用于6歲兒童等;
(2)產品開啟后的保質期和儲存條件;
(3)肉制品信息:如肉類品種、肉類加工方式等;
(4)提供給一周歲以內嬰兒的肉制品:允許將該類產品引入該年齡段飲食的要求、產品研磨成諸如:均質、泥狀、糊狀、粗磨等以及食用建議等內容。
四、標簽示例
中國食品安全網精選一款香腸產品的標簽圖片示例解析,以助讀者更好理解該類產品的標示要求。
五、下期提示
時已入秋,勞作之余,一杯酸酸甜甜的果汁入口,味蕾與精神的雙重愉悅哦!俄羅斯飲料屆的扛把子—果汁自然醇厚,肉眼可見大顆果粒,下期中國食品安全網將會同各位一起探究俄羅斯飲料產品(以“果汁”為例)標簽標識的規定要求。陌上花開,靜等君來。